政府推出電召的士服務特別准照,原意是補充非電召的士功能的不足,以解決部分長期缺乏的士行走地區居民打的難的問題,但多年來電召的士的服務,似乎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居民經常在街上既截不到又召不到的士,久而久之對電召的士服務也就失去信心。另外,交通事務局於早前表示,在二零一三年間曾多次與電召營運商洽談續約的問題,多次重申「黃的」將來必須從事純電召的士服務,增設無障礙的士及加強提供舊區的士服務的工作及執行時間,若電召營運商最終未能達致當局的要求,合約期限屆滿後,將不獲續期。然而,面對只剩下不足一個月的時間合約便到期,但仍未見合約正式的落實,居民不禁擔心當局會否以臨時批給發牌的做法再次出現?當局又如何保證的士服務能夠回復正軌,甚至使服務素質得到提升呢?
為使居民及旅客能享受優質的公交服務,議員黃潔貞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局稱曾多次與電召營運商商討有關合約內容,但實際成效遲遲未見公佈,居民打的難的情況仍然不見改善,現在距離合約完結的期限也只餘下不足一個月的時間。請問當局會否對外公佈與電召的士營運商的協商進度如何?會否再次出現臨時批給發牌的做法?請問當局將如何確保新合約下的電召的士服務,能為居民和遊客提供及時的、高素質的服務?
二、當局稱至去年十月,電召營運商已在超過七十架的士安裝GPS和3G管理系統,但面對舊區及路城區居民申訴缺乏的士入區的情況,當局會否要求藉新黑的發牌及電召的士續約的機會,規定車輛必須進入舊區及路城區,並規定的士車輛內,必須安裝GPS和3G系統,以便當局對的士進行適時監察?另外,為提升的士服務的整體質素請問當局何時啟動修改《的士規章》,並通過對司機的培訓以規範業界行為?
三、早前有營運商表示將引入無障礙輪椅的士,以助行動不便者出行;但又有業界人士指出,基於商業利益,無障礙輪椅的士服務不能長遠發展,請問當局對引入無障礙的士現階段有什麼規劃?以及通過怎麼樣的政策落實無障礙的士服務,以助行動不便人士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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