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相繼有老舊建築物傳出拆卸或改建的消息後引起保育爭議,例如藍屋仔和均益炮竹廠。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後,保護範圍包括物質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歷史教育學會會長林發欽認為,一旦再次出現文物保育爭議時,再聽取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意見,可能已經太遲,但這事後介入機制,有其必要性,因為不可能每件事情社會都能先知先覺,總體而言文遺法有助完善文物保育機制。
現時本澳仍沿用澳葡政府時代訂立的文物保育清單,文遺法實施後,當局另一樣重大工作是更新文物保育清單,林發欽認為隨著人們保育意識的提升,當年未被列入清單的文物,經過重新審視,可能會有相當多建築物大家會感興趣,甚至乎期望能將之列入清單內。他相信新增的清單,會較現時的一百二十八項倍增,涵蓋面亦會更廣。除物質文化遺產外,林發欽認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育更應關注,否則會有更多人類的無形遺產消失,或得不到及時和適切的保護。他認為更新清單及有一套被公認的有效機制,雙管齊下,才能完善文物保育工作。
文遺法生效後,文化局除發出具約束力的意見外,亦會對產生重大影響的工程作出評估,以及根據文遺法內的嚴謹機制,依法進行文物普查工作,加強宣傳提升市民對文遺法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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