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體育發展局和民政總署分別管理七間室內體育館和十五個自由波地,讓居民租用或免費使用進行各種運動活動;不過隨?社會發展需要,個別場地已經陸續或將會被政府收回作興建公共房屋、社會服務綜合大樓等設施,例如已被拆卸的望廈體育館、下環街市對開的下環區臨時體育休憩天地以及正在拆卸中的筷子基北灣L四、L五地段,即自來水公司對開青洲塘位置的自由波地,政府已將區內的足球場、籃球場等設施陸續拆除,令該區的運動場地進一步減少;至於室內體育場館方面,場館的數量比自由波地更少,居民要使用便要上網預約場地,但由於場地開放時間短,而且經常被預留予運動團體作練習之用,居民往往要經過長時間的輪候,但正式使用的時間就很少。
在二零一四年度施政報告中,政府提出「引導市民養成終身體育的習慣」,但現時本澳的戶外球場、室內運動場均供不應求,居民根本難以覓得運動場地,試問連基本的運動空間都缺乏的情況下,如何鼓勵居民養成終身體育的習慣。澳門土地資源珍貴,特區政府更應做好土地資源分配,在社會發展的同時,顧及居民對運動場地的需求,這才可以構造健康和諧的社會。
為此,議員陳美儀向行政當局提出以下書面質詢:
一、對於現時的運動場地供應不足、輪候時間長的問題,當局有什麼改善方法?在二零一四年施政報告中,政府表示「積極與民間社團和學校合作,開發更多體育空間加入公體網供市民進行體育鍛鍊。」當中有何具體計劃?進展及成果如何?
二、現時的自由波地環境欠佳,當中在青洲何賢紳士大馬路的就更是設於行車天橋底,充斥廢氣,居民可說是「一面做運動、一面吸廢氣」,請問當局將如何改善現有運動場地的惡劣環境?
三、因應澳門是博彩旅遊服務業為主的產業環境,很多居民從事輪班工作,現時只有極少數的體育場地(松山公園及黑沙海灘的自由波地)作二十四小時開放,所以在職人士要覓得運動場地更是難上加難,請問當局會否考慮在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的前提下,將運動地的開放時間作適當延長甚至二十四小時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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