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奧爾默特在1993年到2003年擔任耶路撒冷市長期間,對名為“聖地”的高檔住宅小區建設審批給予了“特殊關照”,並因此收受了開發商56萬謝克(約合16萬美元)的賄賂。
法官在宣判時說,身居高位而收受賄賂的人,傷害了公眾的信任,背叛了人民。腐敗行為玷污了政府的行政服務,嚴重危害整個社會。越是身居高位的人捲入腐敗,對社會的危害就越大。為了杜絕腐敗蔓延,必須對這種行為施以嚴懲。
奧爾默特對此判決不服,堅稱從未索賄受賄。他和他的律師表示,將上訴至以色列高等法院。
奧爾默特2006年就任以色列總理。因面臨腐敗指控,他被迫於2008年提出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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