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團體發佈《促進社會階層向上流動研究》成果,指出對受訪者而言,「向上流動」的最大阻礙是通貨膨脹蠶食居民收入。研究發現六年來本地居民每月收入中位數的增長被通脹蠶食掉近半,只增長三成一,當中文員及直接與博彩服務有關(如荷官、巡場、籌碼兌換員等)的文職扣除通脹後更分別錄得百分之九點六及百分之五點四的負增長。另外,過去十年本地居民收入中位數翻了兩倍多,但樓宇價格卻翻了百分之多倍,居民收入的增加遠低於樓價升幅,年輕一代難以實現置業夢,更遑論向上流動。
由此可見,物價上漲快於收入增長在本澳產生的負面影響不容小覷,特區政府應當予以重視。
為此,施家倫向當局提出如下質詢:
一、食品價格與居民日常生活質素息息相關,現有統計資料顯示,本澳食品進口價、批發價與零售價間均存在較大差距,其漲幅遠超通脹水準。如下表所示,幾類食品價格的最主要區別因素不是「時間」而是「環節」。行政長官在本月立法會答問大會上也表示特區政府發現食品零售價與批發價存在較大差距。請問政府除了擴寬貨源的措施外,針對更為重要的「環節」問題採取了哪些針對性措施?
二、政府曾表示,跨部門食品價格工作小組在去年首季就提出了研究立法監管及規範關於抬價及聯合訂價等不法行為的修法建議,近期又稱會修法加強保護消費者權益,請問相關修法工作至今進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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