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湯澤森理事長認為,公民教育是很重要的一環,道路使用者不單單是駕駛者,駕駛者和行人都態度都很重要,指出很多行人亂過馬路或過馬路時只顧著玩手提電話,完全漠視自己的安全,部分駕駛者駕駛態度亦有問題。他提出懲治結合,不僅只罰錢了事,還要讓不守規則的駕駛者重新上交通課程。
澳門公用事業關注協會鄭仲輝理事長認為,澳門回歸短短十五年,經濟發展很快,反觀澳門交通法律嚴重滯後,交通違規成本太低,罰則完全沒有阻嚇能力,而且澳門駕駛學習課程十分落後,教車和學車的人也只為了考取駕駛執照,並沒有真正瞭解過澳門交通規則,他建議要改革駕駛課程和加強罰則來改善澳門現時的違規行為。
澳門青洲小學張捷校長則用 學生考試來比喻 澳門交通違規行為,指出澳門交通執法能力差就等於一個鬆懈的監考老師,考生就會在考場入面作弊,反之,如果監考老師嚴厲,考生們就不敢作弊,又指出短時間內要有成效執法首先必須針對駕駛者,改善了駕駛者安全和守法意識之後,進一步來增高其他行人的安全意識,政府首先要提升到駕駛者的安全意識,因為他形容駕駛者如果不注意駕駛態度,他手上這輛車隨時變成殺人兇器。
澳門思匯網絡許誠讓副理事長則指出,現時澳門每天要處理交通意外大約是四十宗,每個月就有一千二百宗意外,而且資料顯示,本澳的交通每年交通意外都有大幅的增長,他認為短時間內應解決本澳的人才資源不足,而且處理一宗交通意外的行政程序需時,在警員執法力度和方法方面有改善空間。
有現場觀眾則指出,澳門交通執法令人無所適從,時緊時鬆,每每發生嚴重事故,則短時間嚴格執法,過後又回復原狀,問題始終沒有解決,只是敷衍了事,市民更對交通執法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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