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了增添節日的氣氛發行生肖鈔,但卻將其定義為一般的流通鈔,與普通十元紙幣一樣具有流通性,然鈔票的設計有別於一般的十元紙幣,故具有獨特的屬性,致使生肖鈔也具有一定的紀念價值,再者,在第30/2011號行政法規的條文中,政府亦沒有把生肖鈔定義為「紀念鈔」,但卻又規定限量發行,以致由二○一二年發行的「龍鈔」到二○一三年的「蛇鈔」,都造成市面大量搶購,炒賣成風,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的正常運作。
為此,議員施家倫提出如下質詢:
一、當局連續十二年發行的生肖鈔,但卻將其界定為普通鈔,又限量發行,導致現時生肖鈔失去了流通鈔的屬性。從常識來看,普通流通鈔一年一個版本的做法比較不合理,容易造成貨幣流通的混亂,也不具嚴肅性。請問當局是基於何種理據將具有明顯紀念意義的生肖鈔作為流通鈔?
二、生肖鈔是深受市民喜愛的流通鈔,當局是居於何種理據將其發行量限定為每年二千萬張?
三、生肖鈔作為有紀念意義的流通鈔,在紀念意義方面,由於鈔票的發行拖延無法在農曆新年面世,今年更需要七月才能發放,失去最初紀念農曆新年的意義;在流通鈔屬性方面,又遭遇到過往流通鈔所沒有遇到的混亂的情況。某種程度來說,發鈔計劃已經脫離了貨幣屬性和法規原意。當局會否對相關發鈔計劃做出相應的檢討及適當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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