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前有報道指,特區政府正與內地部門商討以區域合作方式,處置本澳的惰性拆建物料(主要為建築廢料),暫未透露最終的落實時間表。
儘管,特區政府能透過區域合作方式處置本澳的惰性廢料,但任何堆填總有爆滿的一天,從環境保護的角度,我們仍需做好源頭減廢的工作。其實只要經過篩選,建築廢料中很大部分的成分均可再利用,不但有助減輕堆填的壓力,亦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可惜,目前本澳的建築廢料並沒作分類,其和不可焚化的生活垃圾全部作堆填處理,因而大大增加了堆填區的壓力。據《二零一二年環境統計》的資料,廢料堆填區的建築廢料較二零一一年增加百分之四十九點六,達二百四十二萬立方米,據了解,去年本澳建築廢料量更達四百萬立方米。
本人於去年七月曾提出質詢,要求政府推動源頭減廢和資源循環利用措施,以減緩堆填區的爆滿步伐,可惜至今仍未有任何落實的方案。
為此,議員關翠杏再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特區政府曾預計本澳的建築廢料堆填區去年已達飽和狀態,究竟堆填區現時是否已經爆滿?短期有何辦法應付堆填區爆滿的問題?
二、環境保護局去年九月回覆本人質詢時透露,「粵澳雙方政府於二零一三年六月已簽訂了合作協議,澳門將首先開展首階段的惰性拆建物料篩選設施之建設,為跨境轉移、處理和再利用作好準備。」究竟現時工作有何進展?何時會完成有關工作?
三、特區政府一直強調,「源頭減廢、分類回收」是當局處理廢棄物政策的重要目標和舉措,環保局多年來對澳門建築廢料處置問題開展了系列工作和計劃,究竟除區域合作之模式外,目前各方面的研究進展如何?能否透露目前本澳在焚化每噸生活垃圾和堆填每立方米建築廢料的成本各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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