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保障消費者法例沿用逾二十年,而近年澳門物價上漲,尤其部分食品價格高企,當局礙於現行法例難以採取控制措施監管物價合理與否,故希望全面檢討法例,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展開諮詢。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消費權益問題,有市民認為消費者委員會欠缺權限,難以解決消費問題和監管市場是關鍵所在;也有市反映日常生活經常遇到“呃秤”。
有團體擔心消委會的定位和角色,不能切實執行有關工作,加上修法需時,建議先調整現有的行政措施,改善市場不合理銷售手法。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稱,現時市場明碼實價某個程度上是做到,但細節上如豬肉檔的標價又用磅又用斤計,讓消費者感到訊息混亂,行政當局和消委會之間應協調,站在消費者角度,令到行政規管更加完善,這一步無需立法亦能先做,希望政府透過行政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代主席陳漢生稱,到目前為止共收到兩方面的主流意見,包括強制仲裁,及打擊不良營商手法等。他又稱,消委會一直研究可否在某些特定情況作出規範,並有意把涉及誤導成分的問題納入修法範圍,更好保障消費者。
對於消委會角色定位,法務局查核暨申訴廳廳長林智龍稱,暫時未有既定立場,他又認同部分消費爭議的問題可以透過行政措施完善,盡力提升公平交易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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