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良心成員周庭希表示,二零一一年六月份,澳廣視一名前僱員曹永賢(當時任職記者)接連收到兩封匿名信,一封內容充滿粗口,另一封則要求曹永賢及另外兩名記者停止“雷丸行動”。(所謂“雷丸行動”,是當時澳廣視的多名前線記者因不滿電視台高層打壓新聞自由,在訊報中以筆名“雷丸”發表文章,揭露電視台內部的種種情況。)
曹永賢在收到兩封信後認為受到恐嚇向檢察院作出檢舉,在二零一二年檢察院認為證實不到兩封信是誰發出,決定將案件歸檔。但到今年初,司警透過指紋的覆查,在其中一封信中找到指紋,並證實屬於女高層的右手拇指指紋。當時其是澳廣視中文新聞部總監,現時是澳廣視執行委員會委員。
有關信件內容是“溫馨提示曹永賢,高xx和陳xx,你們的雷丸行動應要適可而止,再搞下去有害無益,起反效果。”
周庭希表示,雖然檢察院認為事件不涉及恐嚇罪,不會對女高層作出起訴,但已證實到信件的作者及發出者,他認為一間公共機構的高層對前線記者發出恐嚇信屬不可思議,並質疑在正常情況下為何要用匿名的方式將信件寄交下屬,而不採用面談方式,認為事件已經是充滿恐嚇意味。
澳門良心認為一位公共廣播機構的高層居然恐嚇前線記者,促請澳廣視盡快將疑人停職,並接受內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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