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會議深入討論立法會《議事規章》相關條文規定,委員會一致維持原有意見,認為政府六月提交的《動物保護法》與議員在二月提交但遭否決的《動物之法律地位及保護》是重複提案,委員會會將相關意見寫入建議書,將交由立法會主席決定會否於今個會期接納《動物保護法》法案。
委員會認為提案當中主體包含政府和議員,黃顯輝指出,現行《議事規章》沒有體現回歸前後的政治體制轉變,與《基本法》相關條文存在不銜接之處,若委員會最終認為兩者有牴觸,將推動修改《議事規章》,但如何修改仍言之尚早,他認為大原則是需要尊重立法會的程序機制和立法會權威,若同一會期內重複提交法案,將有損立法會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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