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議員李靜儀昨日表示,當局必須抓緊六個月的接管期,盡快為維澳蓮運今後的長期營運制訂具體應對辦法,更重要的是不可因維澳蓮運的破產事件而影響本澳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的落實。
李靜儀表示,十月初,營運廿七條巴士路線、每日肩負著超過十六萬人次出行,以及聘用五百多名員工的維澳蓮運申請破產,為確保員工的穩定及巴士服務不中斷,政府宣佈接管維澳蓮運營運半年。但因局方投放大量人力物力處理接管安排,勢必影響到交通事務局的正常運作和其他交通政策的推行,故接管僅屬非常措施,不能無限期持續。
為此,她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政府接管維澳蓮運只是應對危機的非常措施,由於六個月的接管期相當緊迫,為免打亂本澳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的落實及巴士服務優化的步伐,當局有必要及早為維澳蓮運路線今後營運作長期安排,究竟當局對此作出了哪些部署?會否將可能的處理辦法向公眾交代?
二、面對維澳蓮運申請破產的法律程序可能出現財產及巴士等被查封扣押的情況,既然當局重申已作最壞打算和制訂預案,為讓公眾及員工安心,當局能否及早公佈相關的部署及可選的備用方案?
三、公用事業機構肩負著為大眾提供必要服務的社會責任,以任何藉口中斷服務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當局會否全面檢視所有公共服務合同的條款、保證金額和公司註冊資本等要求,確保承批人要為其任何服務中斷付上具阻嚇性的代價?有何措施防止再有任何公用事業以中斷服務,作為要求加價、加費的手段,以更好地維護社會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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