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新澳門學社昨日與一眾家傭僱主舉行座談,有僱主大吐苦水,要求政府制訂家傭法,較公平地保障雙方權益。另特別需要規管中介公司,別讓亂象繼續叢生下去。
有僱主反映,家傭博炒、偷東西、不留宿……種種事例不少見,但似乎一切的錯都在僱主?指身為澳門僱主,早已是工人搵僱主,不是僱主搵工人了。對於不合要求的家傭,中介公司永遠只話賠錢了事,從無真正解決,保障僱主權益。她們認為,政府應該制定家傭法,讓家傭持證上崗,起碼有個素質保障。尤為重要的是規管中介公司,才可避免更多的亂象叢生。
她們又批評所謂過冷河制度,只是政府的不負責任,才將這「利刃」放在僱主身上,因為永遠「用唔著」,舉證困難令之淪為裝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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