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押店朝奉涉濫用信任,在今年內先後三次偷取押店七十五萬元現金,押店負責人不容被人三番四次出賣,報警追究,涉案朝奉在上周六被司警拘捕。
涉案人姓陳,男性,卅三歲,澳門人,作案時為押店朝奉,在新口岸一押店已工作五年。
案情指,上月廿二日,國際中心一押店負責人點算流動資金,發現有五十五萬元現金失去,經過翻查閉路電視紀錄後,發現案中朝奉陳某懷疑在十一月十八日涉案偷錢,於是報警,司警接報了解情況,發現陳某在涉案前曾先後兩次偷取店內流動資金廿萬元,有人聲稱有急事需要錢銀周轉,承諾從薪金扣回,負責人沒有即時報警,唯其人再次重犯,遂報警求助。
司警後在上周六早上九時許在關閘將陳某截獲,其被控以信任之濫用罪,案件已移交檢察院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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