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就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加薪制度持正反意見。有議員支持司法官員加薪,但不能作藉口同時調升特首及主要官員薪酬,認為可脫鉤獨立加司法官員薪酬。不過,有議員認為相關議員不加薪可將薪水捐去同善堂。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應稱,掛鉤有助保持政治職位薪俸制度的完整性和穩定性。
立法會昨一般性討論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加薪法案,引起多名議員爭辯。吳國昌認為,有關法案建議加薪幅度及加薪後額度,是否有作客觀比較。他又認為,從技術上不一定要先調升行政長官薪酬,才可提升司法官員的薪酬,因技術上是可以脫鉤來調升司法官員的薪酬水平,可惜政府沒有使用,變成「人傻錢多,高官任攞」。他還提及,是次加薪是否合理欠缺依據和理由,亦沒有公開諮詢。
聲稱將投反對票的區錦新表示,是次提出加薪法案無道理,因回歸至今,每次公務員加薪,特首、主要官員都同樣有加薪,並非如政府說二000年至今未調過薪,他訟同司法官員薪低需要調升,但不接受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同樣調升,這樣司法官員仍是原低薪水平,認為要脫鉤來調升司法官員的薪酬。他並批評司長表現不值得加人工。
梁榮仔則關注到公務員真是否同樣調升百分之十。
高天賜亦認為法案建議不合理,特首及司長的薪酬比美國總統、德國總理還要高,司長是借司法官員加薪作藉口來加自己薪酬,他認為要做司法官員獨立加薪法案才合理。他又批評司長表現不值得加薪。
唐曉晴認為設制度加薪合理,加薪制度不能同官員表現掛鉤。現時加薪屬制度問題。
陳澤武表示,大家用投方式決定,不用打亂陣腳般嘈。
梁安琪認為,現時經濟好,加人工好正常。
張立群認為法律上有關加薪是掛鉤,便要遵守法律,又批評相關議員有關薪酬比較欠客觀全面,例如香港行政長官的薪酬及金管局官員的薪酬都比澳門高出很多,但卻不見有關議員提出來比較。
徐偉坤則認為,如有議員不想加薪,可將有關薪酬捐去同善堂。
陳麗敏回應稱,是次法案提出加薪建議是一種制度,不是因應人。而行政長官薪酬和司法官員掛鉤是行之有效和合適的制度,經過深入分析研究後並不適宜脫鉤,如脫鉤,不但涉及司法官的薪俸,還要考慮掛鉤的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立法議員。同時,如果脫鉤,會涉及整個政治職位據位人薪俸制度的重大改變,包括行政長官薪酬主要官員、立法議員,司法官等各薪酬標準如何訂定等,依據基礎,分類基礎等相當複雜的問題,相信會帶出不同爭議意見。因此,現行的制度不適宜改變,應維持沿用。同行政長官薪酬掛鉤有助保持政治職位薪俸制度的完整性和穩定性。亦有助提升司法官的地位。另外,陳麗敏又表示,司法官的房屋津貼有自己一套制度,不同於公務員,於二0一二年,司法官房津已作調整,分別五千、六千、七千不等,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實施。陳麗敏表示,有關每次加薪自動調整不僅加予行政長官,還包括司法官員,立法會議員,行政會委員,主要官員,每一次調整薪酬,大家都是一起調整。
立法會會議今日繼續未討論完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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