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修改『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法案。
立法會昨日繼續一般性討論「修改『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法案,多位議員繼續就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調升必要性發表不同意見。議員徐偉坤認為議員應客觀比照不同地區行政首長薪酬,不應只比對薪酬較低地區。議員李靜儀亦認為不同國家地區福利制度不同,不可簡單以首長薪酬數字作比較。議員黃顯輝亦支持行政長官及與行政長官薪酬掛鉤的政治職位據位人,以及司法官加薪,他表示特區成立以來,以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歷年的批示數量可說明工作量大幅增加。
議員崔世平則表示,公職法律制度的修訂是一項長期及持續的工作,故採取審慎穩健的方式,逐步將整體公職法律制度加以完善,為公務人員提供更佳的工作條件,是特區政府責無旁貸的工作。而有關法案,正是完善「職程制度」的最後一部曲。他並促請政府考慮設立調整薪酬的科學機制,可加可減,避免每次調整薪酬均成為政治話題,亦可令市民信服。
議員吳國昌則認為調整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需有理據,他形容今次提出調整是突擊性,政府從沒宣示,特區政府亦並非最後才處理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而議員區錦新則動議擱置有關法案,他認為應待政府提交更多資料再討論,但遭到否決。議員歐安利則認為,政府必然會在立法會深入討論時提供更多資料,他認為基於政治職位據位人的職位莊嚴性及政治時機,政府是適當時機提交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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