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在「正確認識『一國兩制』下的中央權力」專題講座時表示,港澳的高度自治是有條件、有限制的,是依附「一國」的自治。
饒戈平作專題講座時從中央對港澳管治權的法理基礎、中央權力的法律依據,中央權力與港澳高度自治權的關係三方面闡述自己觀點與論據。
他認為:港澳高度自治的前提是一國,一個主權的、統一的中國。而參加自治的理念應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澳人;權力和權利的行使不是單方面的,從來都伴隨著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港、澳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同時,也承擔著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義務,香港、澳門的高度自治不得損害國家的權益;港澳的高度自治是有限自治而不是無限自治或完全自治。港、澳只是在基本法規定的事項和範圍內,在不涉及國家主權、不涉及中央與港澳關係、而單純屬於本地事務的範圍內,才得以實行高度自治。基本法規定港澳特區直轄於中央政府,正表明了港澳對中央的隸屬關係,表明了港澳自治權的約束和限制。
他強調,港澳的高度自治不是脫離一國的自治,而是依附一國的自治,不是獨立獨行的自治,而是受制於中央的自治。
另外,他在接受訪問時表示,建立特首赴京述職的規範化機制很有必要,符合基本法精神。
據了解,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表示,必須將港澳特首赴京述職規範化,要向中央政府匯報過去一年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要談及未來一年的相關計劃和展望。
據悉,在港澳自治問題上,最近香港方面有兩種不同的理解,主要焦點圍繞未來特首的選舉方式和候選人產生的問題。
由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主辦的「正確認識『一國兩制』下的中央權力」專題講座昨日上午假科學館會議廳舉行,各有關方面人士逾百人出席,其中包括代理行政長官陳麗敏、立法會主席賀一誠、中聯辦研究室副主任侯鴻、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會長賀定一和理事長崔世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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