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十二月二十三日,內地旅客莊某經拱北口岸進境時被海關截查,關員從其隨身攜帶的膠袋內發現一批「名牌手錶」,包括「IWC」、「PIAGET」、「CARTIER」、「VACHERON CONSTANTIN」、「PATEK PHILIPPE」等多個世界知名品牌,數量達四十五枚之多。莊某承認,該批手錶均為仿冒品,俗稱「A貨」。
臨近年底,進出境客流量猛增。拱北海關連續在口岸旅檢通道查獲多宗旅客攜帶類似的侵權物品過關的情事,涉及物品多為服裝、包袋、手錶等日用品,被侵權品牌包括「HOLLISTER」、「Abercrombie」 、「LV」、「CHANEL」等。經關員宣講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後,當事旅客均聲明自願放棄涉事物品。
海關依法承擔了智慧財產權邊境保護的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條例》規定: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並侵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的,按照侵權貨物處理,國家禁止進出口,海關可以予以沒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日前,海關相關人士提醒過往口岸的旅客,無論自用抑或饋贈親友,攜帶侵犯智慧財產權貨物進出境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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