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針對本澳的士違規禁不絕問題,澳廣視昨日《澳門論壇》上,多位講者促請政府修法,包括引入「放蛇」方法,以及對屢犯者實行「釘牌」,以期有效遏止的士違規問題愈來愈嚴重的狀態。
《澳門論壇》探討社會熱門話題的士問題,交通事務局和治安警局交通廳卻並無官員出席。論壇主持人引述交通局書面回覆指出,新春期間發現有三十宗的士違規個案,其中二十五宗涉嫌濫收車資、五宗涉嫌拒載。另外,透過交通局專線(電話)及網站反映個案有四十八宗,主要是拒載(十八宗)及濫收車資(十一宗),其他是揀客、兜路及沒有載客到指定目的地等。
的士司機總工會理事長郭良順指出,當局發現三十宗違規個案,數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許多。他坦言,近年對的士服務投訴不斷的原因是,行內有不好風氣,令到一些司機耳濡目染下也有樣學樣去搵快錢。他認為,對屢犯規司機需加重罰款。其後還認同對屢犯者最終採取「釘牌」,應可起阻嚇作用。
至於社會有呼聲修法以引入「放蛇」方法,郭良順則認為法律界不贊成下恐立法有難度,反而他建議改由警方執法才會有效果,「司機唔驚(交通局)稽查,他們會趕你(稽查)走。那些不好的司機係驚陀槍的差佬的。」他稱,當局修改的士規章法案已送交行政會討論;而據他所知,將會分兩部份處理,其中有關「釘牌」的處罰內容,因為涉及職業的權利保障,故一定要提交立法會審議。
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認為,現時對違規司機處罰只一千元是太輕難以阻嚇,如果對違規者給予一兩次機會,再犯時實行「釘牌」,相信會是最具阻嚇力。「我們有句話治亂世用重典,否則杜絕不易,且還會蔓延。」至於對違規情況取證難問題,鄭仲輝指出,要修法引入「放蛇」可能需時甚長,建議參考香港舉措,在的士裝上攝錄機,在絕對不觸犯私隱下,藉以方法取證司機當時行為怎樣,「政府可以考慮是否用這樣方法加強監管。」
時事評論員方念湘認為,現行法例對的士違例無阻嚇力,需盡快修訂的士規章。
交諮委高冠鵬認為,大部份的士司機是守法。而出現濫收車資等違規情況涉供求問題。他指出,政府需盡快推出二百個的士牌照,以期平衡供求。然而,他提醒政府,本澳三條大橋中,兩條經常塞車,一條是公交通道,如果有賭廳集團為方便接送客人以財力投得的士牌,那這二百個的士實際上幫不到社會,亦就處理不了現在不良現象。所以,政府需深思這二百個牌發放方法,理應給真正的士司機能夠取得的士牌照。他強調,政府需以市民福祉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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