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有關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專業認可法案中設有特別條款,在本澳尚未有獲認可城市規劃師時,政府可聘請外地城規師。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代表呂澤強質疑,本澳城市規劃這樣重要事務,怎可全由外地城規師負責?認為應刪除該條款。
城市規劃法律於今日開始生效,但相關專業認可及執業資格制度法案,現時只在立法會一常會細則審議。由此出現奇怪狀況是,有城規法但沒有城規師。
相關法案雖然規定,獲取專業認可及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必須為澳門居民;不過也設定了過渡制度的特別條款,在本澳尚未有獲認可城規師時,對外地城規師豁免本地居民身份的要求。
但「我城」代表呂澤強不認同法案這項規定,因為將會導致「澳門的城市規劃就全部由外面人做」的狀況,並不適當。他亦認為,法案要求城規師需有五年工作經驗的規範不適宜。◇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