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施家倫向政府提出口頭質詢。
他指出,「社會企業」是公益事業的一種創新模式:透過營商的方式,賺取盈利以便實現某些社會目標的企業,在政府或社會資助下進行商業活動,其所得的利潤也用於扶助弱勢社群,為弱勢社群提供就業機會。目前世界各地都在積極推行這種永續經營的公益事業發展模式。
政府二00九年構思推出具有本土特色的「社會企業」計劃,主要協助弱勢社群、有效調控人力資源的社會企業及協助因經濟危機而導致失業的人士解決就業問題。相關計劃由當初構思至今已達六年之久,但是在經營發展上依然存在一定的難題。與此同時,部份社會服務機構設立的社會企業亦遭遇到運營困境,社會企業發展緩慢,生存環境艱難,情況令人憂慮。
為此,他向當局提出如下質詢:
一、有市民批評,澳門社會企業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是缺乏系統的政策配套和法律法規。例如,在企業登記中至今都沒有設置「社會企業」類別;除了社會工作局於二0一0年推出《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外,其他部門鮮見配套支援措施。請問當局,是否有系統性的政策規劃和立法計劃以配合政府積極支持社會企業發展的取態?
二、社會企業作為服務社會目標的企業,盈利的同時需要充分兼顧公益的性質,其發展無疑需要良好的政策環境支持。政府強調支持社會企業的成長和發展,那麼政府在社會企業成立、發展、推廣、信貸方面有否考慮設立針對性的政策扶持措施?
三、當局目前正積極為中小企業發展創設各類平台,支持新興產業業者集聚發展,針對本澳社會企業經常面臨搵舖難、被逼遷的問題,當局會否考慮提供場地等系列措施,設立社會企業的孵化發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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