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把有關措施實施期間延長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月補貼金額由四千七百元上升至五千元。
據介紹,第六/二00八號行政法規「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於二00八年正式推出,其後每年以行政法規延長實施期,至今已六年,因措施有助紓緩全職低收入受僱人士生活壓力,對協助四十歲人士就業有積極作用,因此延長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且補貼金額上限上升至五千元。
據了解,該措施自二00八年起平均每季獲批二千三百四十一人次,去年平均為一千六百零六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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