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公務員加薪法案,預計可趕及下週刊憲,由五月份開始全體公務員一律加薪百分之五點七一。負責審議法案的三常會再次促請政府深入研究對公務員採用分級或階梯式調整薪俸的可能性;委員會主席鄭志強指出,建立「分級加薪」機制,使到薪酬點數較低的公務員可有較高的加薪幅度,從而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出現薪酬兩極化的情況。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案,昨日在立法會順利獲得細則性通過。根據法案掛鉤制度,公務員加薪百分五點七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及立法會議員以及司法官員,均按此升幅自動調薪。
根據加薪法案,公務員薪俸由每點七十元加至七十四元,即以薪俸每百點計由七千元加至七千四百元;而大局的局長(薪俸一千一百點)則由每月七萬七千元增至八萬一千四百元,即每月加薪高達四千四百元。至於細局的局長(薪俸一千零十五點)亦由月薪七萬一千零五十元增至七萬五千一百一十元,每月加薪四千零六十元。然而,相比之下,低薪公務員按照每點加四元計實際人工增加並不多。是以包括社會和議員一直都有呼聲,要求政府對公務人員採用分級加薪機制,但政府並沒有接納這意見。
負責審議加薪法案的第三常設委員會在意見書中強調:「委員會再次促請政府應進一步發揮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的作用,並就分級式或階梯式調整薪俸的可行性再作出更為深入的研究。」而委員會主席鄭志強昨向立法會述及三常會審議法案意見,特別就「分級加薪」機制議題作了說明。他指出,政府調整公務員薪酬的方式一直以來都不論公務人員的級別高低,全部均按同一比例調整。這一調整薪酬方式對減輕基層公務人員的生活負擔幫助有限,因為他們的薪酬點較低,薪酬金額較細,因此所獲調升的實際金額也較少。委員會十分關注此一狀況帶來的問題和影響,呼籲政府考慮建立「分級加薪」機制的可能性,薪酬點數較低的公務員可享有較高的加薪幅度,從而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出現薪酬兩極化的情況。
他又強調,「公務員薪酬評議會」運作已經三年,最近並對評議會組織架構作了調整,評議會主席不再由官員擔任,改為民間社會人士擔任,社會期盼「評議會」更能進一步發揮作用,委員會希望「評議會」可以就分級調整公務人員薪俸的可能性,作更加深入的研究。
列席立法會會議的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表示,公務員薪酬評議會已就階梯式調薪展開相關研究。她又指,政府今次提出加薪方案是根據四個因素提出的,包括二0一三年的通貨膨脹率、私人勞動市場的工資水平、薪評會中公務員團體的意見以及特區財政狀況。至於去年通脹率是百分之五點五,而加薪幅度百分之五點七一是稍高於此通脹率。
加薪法案在立法會順利獲通過,但來自公務員團體的直選議員高天賜和梁榮仔作表決聲明,對政府今次加薪法案仍未完善制度,對前線低級公務員沒有採用階梯式調薪,表示非常遺憾,又認為,加薪幅度未能讓公務員真正可分享經濟成果,包括高通脹下損害了公務員購買能力等。
另外,直選議員麥瑞權和鄭安庭在表決聲明中,就促請政府增加公務員向上流動即升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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