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珠海五月八日電】(冒韙 陳彥儒)八日下午,廣東珠海橫琴新區法院在第一審判庭公開審理首宗涉澳民事案件。
橫琴新區法院副院長曹如波說,該案開審,標誌著該法院涉澳審判工作逐步走向實踐。
當天開審案件原告林某、黃某等三人均為澳門居民,被告為珠海居民李某及珠海某投資公司,案由為房屋買賣糾紛,該案於四月十四日立案。
據瞭解,二0一三年八月,澳門居民林某、黃某通過珠海某投資公司作為中介,與李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李某將其名下位於珠海市橫琴鎮環島路的一個商舖轉讓給林某等三人,該商舖建築面積為四十八點零七平方米,價格為人民幣三百九十萬元。合同還約定了付款方式,稅費承擔等事項。後雙方去辦理過戶手續時因過戶稅費承擔等問題發生爭執。
原告於是到橫琴新區法院起訴,經開庭審理,雙方對稅費負擔問題爭議過大,未能調解,法院將依法裁判。
據曹如波透露,佔地面積一百零六點四六平方公里的橫琴作為帶動珠三角、服務港澳、率先發展的粵港澳緊密合作示範區,是連接內地與香港、澳門的重要樞紐,粵港澳合作的「橋頭堡」,在經濟的相互融合和合作過程中,橫琴新區的涉外(包括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將不可避免地呈上升趨勢。橫琴新區法院抓住珠海橫琴新區開發的契機,在全國率先推出的不設審判庭、設立法官會議制度、實行主辦法官責任制等司法體制改革舉措,為全國法院推行改革探索經驗。
據悉,隨著該院三月二十一日開始正式履職收案,此前的改革構想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從目前運行情況來看,審判流程的各個環節銜接比較順暢,開局良好。截至五月八日,共受理民事案件三十多宗,其中涉澳案件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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