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初級法院昨日續審民政總署十幅永久墓地案,證人李治洪堅稱,二00二至二00九年間並無見過十幅墓地文件,又稱,譚偉文、李偉農、伍秉賢都無叫他找文件。
案中四名被告包括前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民署副主席李偉農,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主管馮惠星及處理殯葬墳場職務主管邵國權等四人均按時出庭。
昨日主要繼續聽取證人李治洪(二00二年至二00九年期間任墳場墓地範疇的職務主管)的證供,控方助理檢察長陳達夫問李治洪,有關其同事(畢美娜家族)申請永久墓地,又將十幅墓地文件掃描存儲,並將有關光碟交檢察院。
李治洪在庭上多次堅稱,沒有見過十幅墓地文件,如何將有關文件掃描,至於安放永久墓地文件的黑色盒,內裡只有一張關於十幅墓地一三六報告書的第二頁,強調,沒有十幅墓地文件。他又表示他有將黑色盒內其他永久墓地文件掃描存錄,並分為公用目錄和個人目錄,但後來公用目錄在不知道情況下被人刪除,只留下自己備用個人目錄,亦有將有關資料用光碟儲存交檢察院,並重申有關掃描沒有十幅墓地文件。
李治洪又表示,首被告譚偉文,第二被告李偉農,前民署管委會委員伍秉賢從來沒有要求他本人(李治洪)找有關十幅墓地文件,至於其直屬上司第三被告馮惠星有否要求找十幅墓地文件,這則不肯定,已忘記了。輔助人歐寶蓮同樣關注到畢美娜家族申請永久墓地所提出上訴一事。
李治洪表示,二00一年民署批出十幅永久墓地,但在二00二年,二00三年民署已停止了,沒有再提供,畢氏家族提出申請,認為民署應該如二00一年般提供墓地,到二00三年畢氏收到民署回覆按照二00四年實施的規章,否決畢氏有關申請,因此,畢氏認為不合理,無理由用未來實施規章來否決之前申請,所以提出上訴。故畢氏上訴同二00一年十幅永久墓地無關。
庭上陳達夫,歐寶蓮先後多次質疑李治洪在檢察院錄取的口供和庭上口供有很大的出入,要求宣讀證人口供。
合議庭主席林炳輝表示,法庭經過翻閱李治洪在檢察院兩次的口供,內容出入很大,覺得很奇怪,第一次口供稱有見過十幅墓地文件,第二次口供推翻之前口供稱無見過十幅墓地,但文字思路清晰,不明白證人為何出現這種情況,又推測證人是否因為被懷疑怕被起訴將視線轉移。林炳輝期後在庭上宣讀李治洪在檢察院第一次錄取的口供。書中表示,安放永久墓地黑色盒內,有見過涉案十幅墓地的文件,亦有有涉案十幅墓地文件掃描儲存,並將掃描目錄分為公用目錄和個人目錄,不知情下公用目錄被刪除,但個人目錄仍在。又稱,在二00二年任職墓地主管接收文件盒後,到二00九年底離任時,有關黑色文件盒內文件都是原封不動交回,認為十幅墓地文件仍在黑色盒內。
辯方代表律師山度士在庭上表示,該案件已進行了十五堂,達半年時間,至今控方未有證明被告有罪,又稱,案件審訊時間長令被告很困擾。
林炳輝表示,合議庭希望在司法假期前即八月一日前結束庭審,因此,除每周五的庭審外,會按需要增加庭審,現時可安排增加五次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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