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議員區錦新指出,特區政府在批給「綠巴」新營運者的合約裡,必須訂明禁止輸入外僱的規定,避免日後以「唔夠人手」為藉口打開職業司機輸入外僱這個缺口。他亦批評政府再次以時間不足為由而採用直接判給新營運者的做法,其理據不足,會讓公眾質疑官商勾結、私相授受,亦有損政府威信。
區錦新促請廉政公署現階段就介入,審視相關批給的行政程序有否存在行政失當或行政違法,以至損害公共利益,「及早提醒,就好過出現問題時才出報告批評。」另外,亦應在與新營運者達成協議之前,政府公開磋商情況等資訊,以發現問題時可及早糾正,否則合約簽訂後,「就連翻身的機會都無」。
政府正與承接「綠巴」標段的新營運者磋商批給條件,而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日前表示,「綠巴」新營運者必須遵從特區政府現行有關職業司機政策。然而,區錦新昨日指出,政策本身應該有穩定性的,但政府往往要改變時候,卻可以無任何依據。
他指出,中旅現在大多數車輛都由內地司機駕駛,將來如果真的由中旅集團接手時,會否有「過界」的情況出現,是有憂慮的。
區錦新表示,職業司機禁輸外勞的政策,一方面是為了保障本地人就業,另一方面亦是為了保障道路安全。政府必須在合約上訂明清楚,禁輸外勞司機的規定,減少將來發生爭拗,或者灰色地帶的情況。
另外,對於政府以時間不足為由而採用直接判給「綠巴」新營運者的做法,區錦新批評政府這個理據難以服眾。他強調,維澳蓮運自去年十月宣佈破產至今已有七個月時間,如果政府及早準備的話,不會存在時間不足的問題。「時間不足就係因為不斷拖,好多專營權都係咁樣,話時間不足,拖到最後先處理。第一個,政府無效率,另外就係故意拖,最後用時間不足為理由。」
至於政府的另一說法指本地能夠提供巴士服務的機構不多,因此,採用直接批給的方式並沒有損失公眾利益。區錦新認為,澳門正處於經濟上升期,可能很多國際上有實力的公司,都有興趣來澳參與競投服務,透過公開競投可以保障公共利益。
另外,對於政府現時仍沒有公開與哪個公司磋商承接「綠巴」營運等資訊,區錦新指出,如果是私人機構之間的商業磋商,基於商業秘密不公開,這是無可非議的。但現在是涉及公共服務事宜,公眾是有權知悉相關的資訊。
他並認為,在相關合約上,要訂明如何確保公共服務質素及清楚費用等內容。必須真正確保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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