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昨天介紹《科研及科普儀器設備特別資助計劃》申請規則。
《科研及科普儀器設備特別資助計劃》設置了澳門幣二億元的專項撥款,供無償資助本澳高等教育機構申請購置科普儀器設備,以及中小學校購置科普儀器設備,但該等申請標的消耗性材料、保養及使用培訓,軟件使用年費,教學儀器設備均不納入是次資助計劃。尤須指出是項特別資助對象僅限於高等學校、中小學校、且擬申請資料之各校必須指定不少一名申請人。
申請條件上,每份申請金額必須符合一定要求:各份科研儀器設備特別資助申請金額必須在二十萬澳門元或以上、及不超過二千萬澳門元:各份科普儀器設備特別資助申請金額則必須在一萬澳門元或以上、及不超過二十萬澳門元,但一個申請僅能對應一項申請標的,申請購置的數量如何以符合實際需要為限,各申請人可提出購置不同儀器的申請。而擬申請購置的儀器,必須用於科學研究、技能及產品的開發、以及科普活動上。科研儀器設備與科普儀器設備的申請期間不同:科研儀器設備申請期間為:今年六月一至十一月三十;科普儀器設備申請期間為: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
為減少文件往來時間,以及提高各方的工作效率,該計劃的各項執行手續費採用電子方式為主,為此,各校申請者必須親臨科技基金辦理《科研及科普儀器設備特別資助網上申請系統》的實名登記及申領安全電子郵箱帳戶,其後於申請期內使用ePass登入網上申請系統即可辦理申請。又申請人必須計劃截止期把申請書送交所屬學校校長簽署同意提交。大專院校校長必須使用由澳門郵政局發出的合格電子證書簽署,倘成功遞交,該申請表以電子簽署的時間為申請遞交時間;中小學校長除可採用由澳門郵政局發出的合格電子簽署外,亦可選擇打印申請表後簽名加蓋校印,該申請表以送遞到科技基金的收件時間為申請遞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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