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去年二月,六歲女孩劉璐在斗門遵醫五院治療時死亡,遺體隨後一直停放在斗門殯儀館。今年五月,父母終於拿到一份「可以火化」的書面證明,卻被殯儀館告知要收取屍體存放費近五萬元。劉璐的父親日前無奈地表示,他與醫院的官司還在打,究竟什麼時候有結果還不一定,而五萬元就像一座大山橫在他面前,無法讓女兒早日入土為安。
劉璐的父母在斗門新青工業園一帶工作。去年二月十六日晚,其父發現女兒發燒,於是帶去醫院,在醫院拿藥之後回家,但女兒發燒反覆,於是再帶女兒去醫院,但還是得到同樣的診斷結果。二月十七日晚,見女兒病情仍無好轉,因第二天要開學,劉先生便帶女兒到新堂村附近一家診所打消炎針,女兒打完針後出現呼吸困難情況,劉先生匆忙將女兒送到遵醫五院。經過醫生一番搶救,晚上九點多女兒蘇醒。但到晚上十一時突然嚴重,搶救到次日凌晨一點半左右女兒死亡,醫院方面在兩點半打電話通知劉先生。
對於女兒的死,劉先生和妻子不能釋懷,認定屬醫療事故,並通過專業機構來進行屍檢。珠海斗門衛生局醫政相關人士表示,根據屍檢方面的有關規定,屍體要在死亡後一個星期內,在具備冷藏條件的環境下進行屍檢,超過一個星期屍檢就會存在偏差,屍檢報告一般是在屍檢後卅天左右才出具,因此經過協調,醫院方面承擔報告出來前的費用。後來屍檢報告出來,醫院方面曾口頭通知家屬對屍體進行火化,但家屬們拒絕了。
劉先生說,去年四月份醫院曾說過屍檢報告稱其女兒是死於心肌炎。今年五月份,廣州一家專業的法醫鑒定機構給出書面的可以火化的證明,而當他們準備去火化女兒遺體,但卻被殯儀館告知要先交近五萬元的存放費。
劉先生家庭並不富裕,拿不出這筆錢,醫院方面也表示費用太高,不願支付,雖然可以由法院判決誰來支付這筆錢,但現在只有屍檢報告,基於屍檢報告做出的醫療事故鑒定還沒有給出來,到底女童死亡的責任歸屬在哪邊,要想有定論最少還需要半年左右,若是再算上上訴的時間,更是遙遙無期。
珠海斗門相關方面負責人表示,近期曾組織衛生、民政、院方和家屬等協商過,希望由法官指定一方墊付,不過還無結果。斗門區法院有關人士則表示,法院無權指定誰墊付。劉先生表示,希望女兒能早日入土為安,但眼下的問題顯然不是他能解決的。據瞭解,停屍費按一百元每天來收取,殯儀館是全額自籌單位,比較難自作主張去減免費用。不過劉先生可以向民政局申請救助,只要符合一定條件是可以減免一定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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