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醉酒駕駛的交通意外頻生,甚至有職業司機亦涉嫌酒後駕駛。據治安警察局最新公佈資料,今年一月至八月涉醉酒駕駛引致的交通意外,共錄得六十七宗,較去年同期增加三成多,醉駕問題再度引起關注。
酒是世界各地民族共同的飲料,盡管各民族間語言不同,習俗各異,但各地民族都會造酒,而且都有嗜酒的人。不過,“酒後駕駛,害己害人”也是鐵一般的事實,大家切勿以身犯法。所謂酒後駕駛,其實即是法律上所指的“受酒精影響下駕駛”。根據《道路交通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只要司機被測出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零點五克,即被視為“受酒精影響下駕駛”,會構成輕微違反,須受法律制裁。
至於“受酒精影響下駕駛”的處罰,因應酒精含量不同,處罰亦不同。當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零點五克,但低於零點八克,可被科處罰金二千至一萬元;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零點八克,但低於一點二克時,可被科處罰金六千至三萬元及停牌兩個月至六個月。此外,如果司機在兩年內再次觸犯上述的規定,則最高可被科處罰金六萬元及停牌三年。
酒喝多了為甚麼會醉?那是因為腸胃吸收了酒精,身體能代謝一部分酒精,但如果喝多了,超過身體能代謝的量,酒精就會進入到血液中並被吸收,隨著血液到達大腦,這樣就會產生頭暈的現象。大腦控制人們的行為,但是酒精卻是能夠麻痹神經,這就產生了醉酒的症狀。
醉酒駕駛比酒後駕駛後果更加嚴重。當司機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一點二克,那就不再是酒後駕駛,而是醉酒駕駛。根據《道路交通法》第九十條規定,當司機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一點二克,即會構成醉酒駕駛。醉酒駕駛屬於刑事犯罪,最高可判監禁一年及禁止駕駛(即停牌)三年。
酒後駕駛也好,醉酒駕駛也好,後果同樣嚴重,切勿因一時心存僥倖而酒後駕駛,害己害人。(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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