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為實現二零一六年建成全國生態文明示範市和二零二零年建成國際宜居城市的目標,珠海市日前印發《珠海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方案》(下稱「方案」),計劃用六年時間推進三十一項改革措施。
珠海市相關方面負責人介紹稱,該《方案》提出圍繞建設「生態文明新特區科學發展示範市」的發展定位,從生態制度、生態環境、生態經濟、生態人居、生態文化五個方面推進;在完善生態法制體系、制定生態文明建設指標體系、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系、設立生態環境資源法庭、推動區域環境協同治理、推進港珠澳環境保護合作等十六個方面提出改革創新措施。
據該《方案》介紹,珠海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分為籌備、試點、全面鋪開和鞏固提升四個階段。其中,二零一四年三月至六月為改革籌備階段;二零一四年七月至十二月為改革試點階段,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為全面鋪開階段,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為鞏固提升階段。相關負責人稱,最後一個階段主要是全面深化改革,鞏固提升改革成果,重點在生態宜居環境上下功夫,持續提升珠海在國際上的城市形象,基本建成「國際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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