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治安警察局消息:治安警察局及交通事務局針對近期發生涉及行人違規過馬路之嚴重交通意外,如近日一名行人在横過馬路時,懷疑通行期間使用手提電話而疏忽留意馬路狀況,最後被駛近的車輛撞傷。兩局將會加強檢控違規過馬路之行人,藉以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識和重視。繼上月交通聯合行動後,於昨日早上十時於巴坡沙大馬路一帶進行交通安全行動,而打擊違規行動將持之以恆於定期不定點方式進行,以維護居民的出行安全。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九月止,共發生一一七三七宗交通意外,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百分之四點五,其中十人在意外中死亡,而涉及行人死亡之交通意外有九人。另外,涉及行人受傷之交通意外有五百四十二宗,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百分之十一。根據第三/二00七號法律《道路交通法》第七十條第五款的規定,若在五十公尺距離內有相關設施而行人不使用,執法人員可對有關人士科處罰款澳門幣三百元。如駕駛者不讓行人優先通行,甚至加快車速穿越,最高可被科罰金二千五百元,兩年內重犯,最高更可被科罰金五千元及禁止駕駛(俗稱停牌)六個月。
兩局呼籲行人及駕駛者都應遵守交通規則,尤其是長者及帶同學童的家長,過馬路時應使用斑馬線或其他行人設施,以保障人身安全及教導子女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另在交通繁忙出現車龍的情況,市民亦不應胡亂於車與車間的空隙中亂過馬路。而駕駛者在駕駛期間切勿使用流動電話,時刻警覺,守法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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