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新澳門學社四名成員昨約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官員,質疑在八月特首選舉時進行的「民間公投」活動遭個資辦涉嫌濫用《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員周庭希指,個資辦副主任楊崇蔚的回應只是「多謝你嘅意見」、「唔評論個案」,但沒有直接回應個資辦涉濫用法律已經嚴重損害澳門法治形象,損害了外地投資者對澳門信心,亦都損害外地學術機構對在澳門做研究的信心。他對此表示遺憾。另外,學社督促個資辦在如何提升保護方面,參考歐洲的相關標準。
周庭希在與個資辦官員會議後對傳媒表示,在舉辦民間公投時於八月間收到個資辦通知信,對其將資料的雲端處理外移境做法作出行政違法的調查。他認為,個資辦對國際社會最新規定理應是非常準確地掌握的,而按照國際的清楚規定,在雲端的資料處理上再不會單純以由一個地方轉移到另一地方的角度看,而是重點在於有否足夠保護。「只要我們所提供民間公投平台能夠提供足夠個人資料保護,其實已經可接受,這是世界趨勢和立法方向。但非常奇怪,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對這些國際規定很了解時,但為何對侍服器不是放在本澳的民間公投進行所謂的行政違法調查?剛才會議討論時,官員以拒絕回應個案為由沒有進一步回答」。他又指,當個資辦指民間公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但在沒有按照程序讓其進行訴願或答辯的情況下,便迅速召喚警察「拉人封艇」,是極不尋常做法,也涉嫌濫用法律。
他指出,個資辦涉嫌濫用法律的做法也引起外國關切。在民間公投期間他到香港在出席一個港府主辦國際性會議上,在場的有歐洲國家領事關心他被澳門警方拘捕的事,他們並關心到「你們澳門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以這樣被濫用?至少有兩個歐洲大陸法系國家領事同我傾這件事。」澳門個資法框架同歐洲同樣法律的規則框架大部分一樣,「既然同樣法系,差不多同樣法律規定來源的一些外國的使者了解到原來澳門法律可以這樣被濫用,他們十分震驚之餘,亦關心到外國特別是歐洲投資者來到澳門有些運作時,會不會中了這些法律濫用的情況。」另外,學社最近跟外地學術機構探討一些研究工作時,學者都有一個很大疑問是,「我們在澳門進行學術研究會不會都被拉?」 周庭希批評,因為個資辦曾經濫用法律,令到外國學術機構、使館或外國商人對於澳門法治,存有不同程度的質疑。「我們將有關意見向個人資料辦公室表達了,他們只回應收到意見,沒有進一步表示。」
周庭希指出,民間公投向投票人士索取的個人資料前均先須獲當事人同意,資料的保存和刪除亦沒有觸反相關法律;同時在資料受威脅即時向外公佈及暫停街站運作等處理程序和方式,是符合歐洲還在立法程序的最新及最高標準外,更是「在保護上已超過本地法例要求,甚至歐洲也只在立法程序尚未生效。亦成功地作出刪除,令其他人沒有機會取得。」他並認為,今次事件很明顯是政治因素,「但作為法治社會,所有法律執行都應獨立於所有政治考慮,這是非常重要。」他強調,公眾需要監察個資辦,一方面提升個人保護意識;再是不能讓公共部門胡亂濫用法律,「其實是破壞澳門法治形象,嚇怕了外地投資者,嚇怕了外地學術機構而不敢來澳門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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