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狂躁家長前日到托兒所接其三歲兒子放學時,發覺兒子眼角有傷損,後知悉是所內一名四歲小孩在把玩文件夾時傷及其子。該男子人似怒火中燒,掌摑被指傷其子的四歲小孩,並將該小孩打倒於地。托兒所負責人恐出事,即將倒在地上小孩抱起離開,惟亦被該男子起飛腳,同被踢傷大腿及小孩腹部。兩人要往醫院療治。
被打傷的四歲小孩家長事後向警方報案,要求刑事追究,而涉嫌毆打小孩童的一名男子,亦攜子往山頂醫院求診及向警方報案,要求追究。
該案由司警、治安警及教青局跟進調查。據聞兩小孩均為永援學校學生。
案情指,前日下午四時許,被指涉事的一名四歲小孩在賈伯樂提督街一托兒所收拾物品期間,手持一個文件夾玩弄時疑轉身擦傷一名小孩左眼角,造成血痕。其後,被擦傷的小孩父親來接走孩子時發現傷勢,責怪托兒所人員,當時一名女經理不停道歉,惟該男子沒有原諒之意,後女經理要求四歲小孩向男子道歉,當該男子見到該名小孩時,上前以手摑打其左邊面部,小孩被打倒在地上哭個不停。女經理見狀即抱走四歲小孩,該男子繼續施襲,以腳踢傷女經理大腿及四歲小孩腹部,事後帶同其兒子離開現場。
被打傷的四歲小孩後由其母親接走,由於他被掌摑及踢中感到身體不適,其母即將他送鏡湖醫院治理,經檢查後確認左眼有紅腫及腰腹有腫傷,其父母分別到司警及治安警就兒子受襲報案。
在當日傍晚七時許,涉傷人的男子送兒子到山頂醫院就診,並在醫院警崗報案,指其孩子在補習社懷疑被不知名人士刮傷眼角,要刑事追究。事件已由治安警及司警跟進,列作普通傷人案處理,並已通知教青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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