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狂躁家長在督課中心打傷小孩及中心女負責人案,警方接報調查,涉案人和相關卷宗於昨日同時送交檢察院處理。
涉案疑人姓許,男性,四十歲,本澳居民,商人。事件中兩人同爲澳門居民,分別是四歲及四十七歲。
案件是許因其三歲兒子在督課中心遭一名四歲小孩玩耍時弄傷,遷怒他人引致。
被打傷的四歲小孩家長事後向警方報案,要求刑事追究,而涉嫌毆打小孩童的一名男子,案發後亦攜子往山頂醫院求診及向警方報案,要求追究。
該案由司警、治安警及教青局跟進調查。據聞兩小孩均為同一學校學生。
案情指,本月二十八日下午,被指涉事的一名四歲小孩在賈伯樂提督街一督課中心內手持一個文件夾玩弄時疑轉身擦傷一名小孩左眼角,造成血痕。其後,被擦傷的小孩父親來接孩子時發現傷勢,四歲小孩出來向男子道歉,當該男子見到該名小孩時,上前以手摑打其左邊面部,小孩被打倒在地上哭個不停。女負責人見狀即抱走四歲小孩及用身體保護他,該男子繼續施襲,以腳踢傷女負責人大腿及四歲小孩腹部。
被打傷的四歲小孩後由得悉事件到場的母親接走,由於他被掌摑及踢中感到身體不適,其母即將他送鏡湖醫院治理,經檢查後確認左眼有紅腫及腰腹有腫傷,其父母分別到司警及治安警就兒子受襲報案。因事件同樣令中心女負責人受傷,她亦於(二十九)日下午到司警局報案,司警後於同日在許的住所將其帶走調查,控以普通傷人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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