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簽發批示,要求澳門大學就審計署報告指出之事項作出必要糾正。
批示同意澳門大學將根據審計署報告中所提出的具體建議,啟動相關程序,對其之前所作出的有關設立珠海澳門大學研究院及澳門大學發展基金會的決定進行糾正。
批示指出,在公共財產及財政資源的管理上,必須完全遵循合法性、效率、謀求公共利益及良好行政管理的原則。而審計署報告指澳門大學在員工宿舍制度方面,允許向已擁有自置住宅物業及已獲政府分配房屋的工作人員提供宿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以最低成本取得最大社會收益及效用的原則。
批示要求澳門大學必須對此作出糾正,並在採取措施糾正之後,按照審計署報告所指,將相關規章予以公佈。批示同時要求自批示日起的一百二十天內,澳門大學須落實上述指引,以及向社會文化司司長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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