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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反應加劇大廈管理亂象

2015-03-01 00:00

《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三常會現就法案進行細則性審議中。最低工資自立法工作開展以來,一直波瀾不斷,除了法案內容出現瑕疵外,社會爭議不斷。三常會曾邀請街總、民建聯、工聯等多個團體發表意見,然社會上依然存在爭議,公眾一方面對最低工資的公平性有所質疑,另一方面憂慮管理費提升觸發業主會、管理公司、業主之間三方矛盾,引發大廈管理亂象。

近日,政府提出一個新構思,以應對最低工資引發的管理狂加潮,即由業主會負責大廈管理,再將相關項目外判予管理公司實際操作,相當於業主會等大廈管理機關向管理公司購買服務。姑勿論政府提出的方案是否可行,社會是否能達到普遍社會共識,但政府願意應對問題的態度起碼值得肯定,周全的考慮和準備是有效降低社會震盪的途徑。政府為低收入人士設立保障制度的原意是甚好,社會普遍認同,然推行政策亦需平衡社會總體利益,倘若不顧細節「為推而推」政策,最低工資可能會缺少合適土壤讓其生根發芽。

公平性存爭議

僅對物業管理範疇的保安、清潔兩行業設最低工資,其公平性具有爭議。據政府數據顯示,每月收入少於六千元的全職僱員且撇除家傭外,有一萬七千多人,最低工資立法,最終僅有四千多人能够得到保障,餘下一萬三千多人將被拒最低工資門外。首先,受保障的人士不全是當中的最低工資人士,且可能出現其他工種人士淪為最低工資之下的「最低工資」,公平、正義等立法原則未能體現於法案中。在目前尚未完全通過立法之時,政府應思考一下如何避免這個缺失,免得引人詬病。

欠法律配套,加管理費依然堪憂

最低工資立法拖了數年才有新進展,可以理解關注最低工資人士的急切心情,然作為最低工資先行先試的兩工種,與大廈管理事務密切關連。惟大廈事務相當複雜,且缺乏相關法律法規釐清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民間憂慮大幅增加管理費,可能引發大廈管理「真空」,更可能令千家萬戶遭受大廈管理的亂象。

大致將最低工資的憂慮歸為以下幾點,雖不全是最低工資法案的主體部分,但政府只管立法而不考慮實際執行層面的話,容易令一個原意甚好的政策還沒發揮作用就觸礁擱淺。

由於各個樓宇戶數不同,管理費增加幅度難有統一的標準,加幅合理性缺少第三方或官方評估判斷,管理公司、業主會、業主會可能「傾唔掂數」,惟房屋局只能管公屋,私樓出現的爭端可能出現無人有權協調的狀況;涉及管理費增加,即使最低工資法案不能跳過«民法典»分層所有人法律中的相關規定,需依法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且加價議案獲足够份額通過,管理費的增加才是合法有效,萬一流會或者議案不通過,只能入稟法院處理,冗長的法院案件排期,亦可能令最低工資陷入僵局;管理費是確保最低工資法案的執行基礎,無論何種管理模式,現實中不乏有小業主不交或拖欠管理費,有的大廈更高達二至三成,全因澳門法制中無「辣招」對付不交管理費的小業主,倘不能收取足够的管理費,對大廈運作、最低工資均存在隱患。

上述問題,兩個長期關注大廈事務的團體在立法過程中都曾多次指出,但政府一直都沒有直接回應。迴避問題並不能使問題消失,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政府應該慎重考慮法案實施後的細節,包括推行政策現實狀況可能出現的問題、支援政策和措施、後備方案等,以應對可能出現的連鎖反應,並盡早公佈相關的細節,安定市民的心。

近日,政府所提的新構思確實能够解決管理公司憂慮,讓管理公司抽身管理費的問題,但始終沒有真正地解決小業主拖欠管理費的問題,只是把管理費的爭端留給業主會處理。想法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政府忽略了業主會在大廈管理中的尷尬角色,在法制未有健全之際,業主會不過是有義務無權力的畸型組織,大部分參與業主會的小業主,只是以義工的心態參與工作,他們基本上不收取酬勞,且只是普通市民一名,不具備專業的樓宇管理經驗,在法制不全、公眾樓管意識薄弱的現實狀況下,部分業主會成員苦苦支撐,盡力去做大廈管理工作。

政府把最低工資的球完全踢給業主會,實在高估業主會的能耐,試想當業主會解決不了上述多個問題,不願做夾心餅就只能「踢爆唔做」,最低工資可能會成為壓倒業主會的最後一根稻草,到時候大廈的基本保安、清潔服務,公共地方水電費繳納,大廈維修事宜,一些突發事故如困電梯、爆渠都可能無人跟進處理,無論是對大廈治安、衛生、樓宇結構安全,還是對社會和諧均存在隱憂。

建議政府不妨考慮維持工作補貼方式,繼續幫助低收入人士維持基本生活水平。然後,政府再加緊完成自管、物管及共管大廈的資料庫,推進和完善分層所有權法律、物管公司發牌制度及從業員持證上崗等三部法律的進度,包括增加房屋局職能,有權協調和介入處理私樓糾紛,簡化召集大會條件和程序,加強追討管理費的容易性,釐清業主、業主會及管理公司權責等,創造有利的條件,讓最低工資能順利落實。

陳德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