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澳門視障人士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張志邦反映因應《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的實施,交通事務局調整了交通燈電子發聲設備的音量及時間,對視障人士出行造成一定危險。
張志邦表示,現時的交通燈發聲設備對視障人士是福音,但其音類選擇可以更好一些。因為老實講,現時的聲音較擾民,數比噪音,希望有關當局能選擇其他聲音以作代替。不然就調整發聲裝置的位置,減低對市民的影響。
他反映在因應新噪音法實施下,交通局分日、夜間模式調整了交通燈發聲音量,但這對於視障人士而言,存在危險性。因為,音量細到只能免強聽到,有些交通燈甚至無聲音,希望當局正視部分市民的需求,做好公共設施,施政為民、惠民。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