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就本澳發生有青年利用社工名義取得當事人的信任繼而犯罪,該會對此行為予以強烈遣責;並重申現時社工職稱必須同時具有社工專業學歷並主要任職於民間機構或政府部門從事社會服務工作,故此呼籲社會大眾小心識別,避免遭受損害,並同時建議政府持續聽取業界、社工學生及公眾意見,以完善現時社工專業認證及註冊制度的立法工作。
由於社工註冊及認證制度仍在草擬立法階段,而此制度其中一個目標是對社工有一個專業認證的識別,以保障服務使用者,透過制定專業倫理守則,讓社工受到專業規範的限制,這是可說是一種自我的專業約束,而透過此一制度可使服務使用者及社工人員得到更大的保障。
故此,該會提醒社會大眾,本澳社工必須具有社會工作專業學歷,並同時主要任職於相關民間社會服務機構或政府部門,如市民大眾對社工角色身份存有懷疑,可向該名社工詢問隸屬於哪個機構/政府部門,再致電有關機構或政府部門進行查詢。
該會建議社會工作局考慮現時面對政府從事社會工作職務的社工,以及在民間從事學生輔導員的社工,將來需要統一身份職別,進一步釐定職稱及職務的法律問題,以釋社會及業界疑慮,並建議將來獲註冊社工須在工作上佩帶註冊社工之識別證,以保障服務使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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