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昨日出版的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兩份關於發放大專助學金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四十三/二0一五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九十一/二0一一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調整大專貸學金及獎學金每月金額如下:
國家及地區 | 每月發放金額 | |
中國 | 澳門 | $3,500 |
內地 | $2,800 | |
台灣 | $3,700 | |
香港 | $5,600 | |
其他國家和地區 | $5,600 |
家庭成員人數 | 每月人均收入的限額 |
1 | $12,600 |
2 | $11,700 |
3 | $10,900 |
4 | $9,750 |
5人或以上 | $9,160 |
第四四/二0一五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二0一五/二0一六學年發放之大專助學金名額、津貼名額及由貸學金轉為獎學金的轉換名額。二0一五/二0一六學年發放的大專助學金名額如下:貸學金四千五百名、獎學金三百八十名、特別助學金二百五十名、特殊助學金三十五名。發放的津貼名額包括:住宿津貼七百名、旅費津貼二百五十名。二0一五/二0一六學年由貸學金轉為獎學金的轉換名額定為五十名。(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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