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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簡訊

2015-04-08 00:00

群力倡修法加重販毒成本
△本年首兩個月的有關販毒新聞時有刊登,數量頻密到甚至出現“不是新聞”的情況。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陳家良表示, 認同當局在打擊販毒罪案時已經不遺力,但認為長遠防罪滅罪,關鍵在於修改《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法例(下稱:《禁毒法》) 建議當局把販毒罪的刑期三年至十五年,按販賣的數量而劃分成兩部分,即少量販毒罪可判三年至八年的刑期,而大量販量者則建可判九年至十五年的刑期,以免出現時的“輕者輕判,重者重判”情況,以提高阻嚇力。
防罪滅罪關鍵在修法
從媒體上刊登的本澳一月至二月份與販毒相關的新聞報導得悉,本澳的毒品犯罪案件此起彼落。如一名十七歲香港學生於除夕涉嫌來澳協助他人販毒;一名香港無業男子涉嫌自港攜帶價值三十萬元的可卡因來澳販賣;澳珠搗販毒集團拘三十七人;四內地漢販賣冰毒被捕;十七歲香港女學生涉伙同男朋友於過去至少一周專門向澳門夜場和娛樂場人士售毒;有毒癮的無業香港男子疑受僱販毒集團來澳散貨;三名懷疑販毒男子涉嫌將毒品分拆小包,以接電話訂單方式販賣予年輕人及夜場人士;一名坦桑尼亞無業女子疑受僱國際販毒集團當“運毒死士”, 吞毒一公斤、市值三百萬海洛英。
有關當局早前亦提及,去年全年販毒一百九十六宗,同比減少一成五;吸毒一百五十七宗,減少五成一。當局相信相關犯罪數字下降是與本澳吸毒行為越趨隱蔽有關。未來亦計劃於北區設置毒品罪案調查處分部,進一步增強打擊能力。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陳家良認同當局在打撃毒品犯罪案件可謂不違餘力,警方加強在口岸及地區的巡查無礙有助減低罪案數量,但認為在防罪滅罪上最有效的方法還是在修改現行《禁毒法》法例。
按販賣的數量分成兩部分判刑
有關《禁毒法》法例自2009年作出修改,但坊間一直有聲音指法律新不如舊,促當局盡快修法堵塞漏洞。而局方亦認同修法後出現“輕者愈輕、重者愈重”的情況,認為修法達不到修法原意,大幅減輕了毒品犯罪的刑罰,影響了警方預防及打擊毒品犯罪的工作成效。他又謂,建議當局修法時,把販毒罪的刑期三年至十五年,按販賣的數量而劃分成兩部分,即少量販毒罪可判三年至八年的刑期,而大量販量者則建可判九年至十五年的刑期,此舉更為公平,真正做到“輕者輕判,重者重判”。同時建議恢復現法徒刑與罰金並科制度,以加強法律之阻嚇性。
國際化形象須建基於良好的治安與法治
參考了台灣的《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會按照毒品依成癮性、濫用性及其對社會的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刑罰亦有所不同,毒品的評級越高,其刑罰就愈高。陳家良稱本澳的則是“表一至表三所列植物、物質或製劑者,處三年至十五年徒刑。”研究團隊認為,毒品有分級但在量刑時仍較為籠統,建議就不同毒品的傷害性進行研究,並劃分等級,據此分別判型。將毒品分級同時能讓公眾識別哪些為一級危險毒品,認識不同毒品的危害性,提高市民警覺性。同時建議當局在修法中也加入每年定期檢討,提高法律規制的靈活性。另,他亦建議修法訂定吸毒者只有一次自願戒毒而判緩刑的機會,第二次重犯則屬執行強制戒毒,並不得緩刑,加強警剔性,以防止青年輕易受毒品誘惑。
陳家良強調,本澳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的,是把本澳樹立一個國際形象,而所謂的“國際化”是建基於良好的治安與法治,期望當局透過修法打重販毒成本,以免毒品輕易流入本澳,荼毒青年,以及成為國際犯毒集團的中轉站。
學聯對保安範疇施政工作的建議
△對於本年度保安範疇的施政工作,澳門中華學生總會副理事長黃敏瑩在澳大的治安管理、打擊電腦犯罪和人潮管制措施提出建議,期望保障澳大橫琴校區師生安全,阻嚇不誠實使用電腦行為,以及完善人流密集地區人潮管制,確保市民及遊客的人身安全。
澳大偷渡隱患
黃敏瑩提出,自從澳大遷往橫琴後,由於校園可免邊檢往來澳門,令澳大成為偷渡客的踏腳石。澳大橫琴校區與橫琴只有一水一牆之隔,若有心偷渡,仍不足以阻擋非法入境者踰牆而過。若偷渡客能持續經澳大進入澳門,毒販和走私客可利用校園作為跳板,利用偷渡客將私煙、毒品帶進澳門。對澳門的整體治安也是一個隱憂。因此,為加強校園保安,當局應加強圍牆的巡邏,隨時監控圍牆的狀況,以防止偷渡客有機可乘。澳門警方應加強與珠海方面的溝通與合作,兩頭堵截偷渡客,才能有效保障校區的治安及師生安全,以免影響澳大生的學習,以及澳門社會的安寧。
打擊電腦犯罪
施政報告提到司警將加強打擊網絡犯罪,強化網絡巡查,然而現行《打擊電腦犯罪法》對於電腦犯罪的定義,僅限於利用電腦知識或技術進行犯罪,對於利用電腦進行非技術性的犯罪尚無確切的條目及刑罰。黃敏瑩指,年初揭發有關利用電腦騙取少女私密照片的案件,由於其犯罪手法並不是利用《打擊電腦犯罪法》中所羅列的電腦技術犯案,因此無法利用該法控告該嫌犯,可說是法律上的一個明顯漏洞。建議可參考香港《刑事罪行條例》中「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的規定,將利用電腦作非技術性的犯罪行為也列入電腦犯罪中,以堵塞《打擊電腦犯罪法》的漏洞,從而對一些網上犯罪行為,包括網上詐騙、裸聊勒索,甚至是網上炸彈製作教學、在網上招募恐怖份子等行為可作更有效的阻嚇。
人潮控制措施
往年除夕夜上海發生過人踩人事件,原因在於上海警方缺乏人潮控制措施,令事發地點遊人過多,加上突發因素釀成慘劇。過去香港也曾發生類似的人踩人事件,事後香港警方也開始施行人潮控制措施,多年以來行之有效。澳門回歸以來旅遊業興旺,節假日時候各個旅遊境點都非常擠迫。今年農曆新年期間,本澳保安部隊作合宜的人潮控制措施,令假日擠迫的情況有所改善,工作值得讚揚。然而,澳門的旅客將會越來越多,黃敏瑩提議當局可研究進一步完善人潮控制措施,對各個景點範圍訂定遊人上限,防患未然,為旅客提供安全舒適的旅遊環境。
母親會兩院辦家屬座談會增溝通
△母親會安老院及護理安老院為加強院舍、院友及家屬間之聯繫,促進家屬對院舍運作的了解,建立互信關係,日前,分別舉辦了「家屬座談會」,母親會領導成員:黃瑞琼、高曼娜、蘇凱倫及莫少慧理事亦到場聽取院友及家屬之需要。座談會由兩院院長主持,就院舍日常運作、院友的生活護理及飲食照顧等工作與家屬分享,聽取意見和詳細解答提問,並滙報工作進程,包括:院友的健康狀況、日常護理工作和「院友生活滿意度問卷」結果作簡報。安老院還邀請了鏡湖護理學院朱明霞教授及三位講師主講「生命敎育講座」,並透過互動形式、展示懷舊物品及照片等,講解生命的意義和價值。
母親會兩間安老院舍希望透過定期舉辦座談會,與院友家屬保持著緊密的聯繫和溝通,聆聽訴求及收集意見,以便日後在制定政策,以至日常工作流程上作出適度的調整,持續優化院舍的服務,希望將長者照護服務做得更好,為院友提供更切合其身心的“第二個家”。
整治內港一帶道路創設使用空間
△交通事務局分段逐步整治內港一帶的道路,以創設更多使用空間,理順區內的行車秩序,擴大公共道路使用的效益。與此同時,為貫徹避免道路重複開挖的原則,局方通過跨部門協調機制,在道路整治時一併進行管道鋪設工作,並採分段施工方式,務求減低工程對社區的影響。
本澳道路空間資源有限,隨著近年車輛數量不斷增加,道路交通壓力日漸突顯。為創設更多使用空間,交通事務局2011年起分段開展內港一帶道路的整治工作,包括整治沿線道路路緣及部分路口、優化行車環境、預埋管道、安裝配套交通設備、處理沿線的廣告招牌、垃圾站及垃圾房的遷移等。當中,河邊新街聖瑪沙利羅學校對出路口及河邊新街近航海學校路口的擴闊行車道已經完成;另透過跨部門合作,亦已完成興建連接魚鰓巷與工聯大廈(即工人康樂館原址)的行人天橋,逐步優化區內的過路環境。
當前上述整治工作已推進至巴素打爾古街,主要在巴素打爾古街近新馬路的路段、巴素打爾古街近叢慶北街的路段、巴素打爾古街近沙欄仔街及河邊新街近司打口的路段進行預埋管道,為日後優化行車秩序及監控路面交通狀況創設條件。及後,交通事務局會接續於水上街市路口、巴素打爾古街安全島、“內港/停車場”巴士站位置、新馬路路口、李加祿街路口、船澳街路口及河邊新街至媽閣的行人道進行路緣及路口的整治,以優化行車環境。預計相關工程於8月前完成。
合併工程分段施工減低影響
考慮到施工對區內交通會有一定影響,交通事務局貫徹避免道路重複開挖的原則,通過跨部門的道路工程協調機制,採取分段施工方式,並在道路整治時一併進行水、電、電訊、光纖及道路監控設施等管道鋪設,以盡量減低工程對社區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