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截至2013年10月,在該關備案的粵澳跨境客車超過1.7萬輛,日均進出境9000輛次。該關近兩年共查獲利用跨境客車走私違規案件319起,還發現有300餘輛跨境客車至今滯留境內未復出境,導致國家稅收流失。
根據《拱北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跨境公路客車監管有關事項的公告》,需實施擔保措施的跨境客車主要有以下兩類:
一是跨境客運企業、非營運指標所有人、跨境客車駕駛員在跨境客車備案有效期內利用該車從事走私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行政處罰的;
二是跨境客車在其備案有效期內未按規定期限復出境的。上述情形的當事人或具有故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禁、限管理規定的記錄,或不遵守跨境客車管理規定、發生過超期滯留境內的事情,在境內非法使用、轉賣轉租跨境客車或偷逃國家稅款的風險較高,應當向海關提供相應擔保。
當事人可選擇多種形式向海關提交擔保,如境內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出具的保函、海關依法認可的境內非金融機構出具的保函或其他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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