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助理教授黃必紅認為,根據外地經驗,中央公積金必須立法推行,才能使企業及僱員供款,前提是須訂立完善的增值機制。
理工學院社工系副教授蘇文欣認為,未來央積金制度須強制供款,須容許僱員供款一定時間後可提取部分款項,這可增加供款意願,同時讓供款者在必要時有現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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