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翠杏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仔北區發展規劃,從善用土地及集約發展角度看,有需要研究,因為該區自1995開始規劃到今,「邊真係無乜發展」。然而,她認為,城規法及土地法還有約兩個月便生效,政府在這個時候公佈規劃,時間上比較敏感。她指出,這兩項法案去年8月已通過,只是未生效。因尚有很多法規,及相關安排需要配合,無論政府還是議會都希望政府有充分的時間做準備,所以才定於今年3月1日生效。「在新法通過但未生效期間,政府應盡量不要按現行的土地法批出土地,亦不要批出新的城市規劃修訂。我相信全社會都這樣想。」她說,政府推出北規劃有何迫切性?「很難避免公眾猜疑,政府在修訂的過程中,會不會有一些想法而規避即將生效城規法當中的一些程序。政府需要清楚向社會解釋為甚麼,迫切在甚麼?」
關翠杏說,她的立場是不反對今次的規劃,但她認為具體落實有難度。「難度就在於如何令這些土地業權人一起發展?唔你唔按政府規劃,你這塊土地永遠動不了,是不是就是這簡單的事情呢?到時業權人慢慢跟政府討價還價,這個規劃甚麼時候才能推行呢?政府有多少把握?既然這個規劃沒有時間表,迫切在於那裡?如果政府已跟土地業權人談得差不多,準備工作已差不多完成,大家都有意願集約發展,政府又怕甚麼跟公眾坦誠交代呢?」
關翠杏認為,北規劃名義是為全社會著想,增加社會設施,但實質效果是使這裡的樓價上升。她說︰「如果那些零散土地現時發展,其擁有人只能興建一些矮小的樓宇,所以,整體來說,他們需要集約一起發展。現在政府這個規劃,最大的得益者是土地擁有人,將來這裡的物業發展,會更有價值。」然而,她認為這個情況可以接受。「無論如何,這個區將來都是澳門居民居住,這些社區設施都是供澳門人使用,對公眾來說亦有好處。」
對於政府今次的做法,關翠杏說︰「這是合法的,但有違大家的期望,包括我。」她認為,政府需要向公眾有充分的交代,這是政府需要承擔的政治責任。「現在的小區規劃修訂毋須向社會公佈,政府隨時可以修訂,因為以往的法律沒有這個透明度的要求,亦沒有城市規劃,這是可以隨意修改的,這是澳門社會的現實,我們不能夠說政府違法。」
她認為,在城規法及土地法生效前的這五十多天裡,政府「唔好再有第二個個案」。她說︰「老實講,這是不對的。政府雖然是合法,但公眾會覺得政府有違城規法及新土地法的立法方向。現時政府合法,是基於種種原因,希望這是最後一個個案。」她認為,兩法尚有五十多天生效,期間政府不能再有下一個個案。她說︰「政府今次是合法的,但有違大家的期望,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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