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被告出席庭審。前民署管理委員伍秉賢作供稱,2002年調任民署時,曾整理離島墓場資料,依靠助手到檔案室尋找文件,之後審閱報告,一直沒懷疑助手所接觸的文件是否有正本。
在辯方律師追問下,伍秉賢稱有時他要求查看的文件,沒經過正常程序登記就放入他的辦公室,他承認自己在行政程序上有瑕疵,但強調沒見過10幅墓地的文件資料。
至於檢察院要求曾接觸10幅墓地文件的民署職員提交報告,伍秉賢表示知情,他看不到有何理由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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