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指出,本澳食肆牌照一向難申請,即使有了一站式服務,因涉及跨部門操作,除了要民署的批准外,還須衛生局、土地工務運輸局、消防局及環境保護局等多個部門的意見,全部符合要求後,關牌照才批出。只要其中有一個部門,不論是技術、設施問題甚至僅是官僚架構惰性使然,食肆牌照就批給無期。
區錦新說,這問題由來已久,澳葡時代起已有申領小食店牌照的空子可鑽,以經申領小食店牌照迴避申領食肆牌的繁複手續。
他說,小食店只限外賣,不能有堂食,否則是非法經營食肆,動輒受重罰。經營小食店,根本毋需向民署申請,只須到財政局拿個小食店的開業許可。財政局對任何人辦理小食店開業許可來者不拒,因為開業許可只作為營業稅繳納的憑證,其場地設施,食物衛生,非財政局職責範圍。小食店在食肆牌難批下應運而生。
區錦新指出,對商人來說,這種靈活機動固然好,但小食店經營內容可能與一般食肆無異,但在設施、環境衛生及食物處理等卻全無限制和監管。其中尤嚴重的是小食店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他說,一食肆獲發牌,食物製作的過程符合衛生要求固然重要,出入之安全受關注,排污要求極為嚴格,以最直接影響環境的油煙排放為例,食肆必須合理處堙油煙排放,煙囟的設置要符合規範,油煙須經過運水煙罩或靜電除油污等設施處理,方可向外排放。小食店因為根本不必領牌,所有設施沒有規範,結果因大量煮食排放大量油煙,困擾周邊居民。這情況過去已不斷發生,但由於非為民署發牌,結果居民變得投訴無門。
區錦新質詢當局:
一.食肆發牌因跨部門操作受不合理地延誤,行政當局能否制訂一套涉及食肆發牌的多個部門的強制性流程,涉及部門都必須嚴格遵守,讓食肆發牌不必受到不必要的延誤?
二.現時食肆發牌有眾多過嚴的要求,但因循苟且。行政當局會否認真檢討發牌規範,減除不必要的要求,方便有意經營者領牌,切實扶助中小企的經營?
三.小食牌全無規範,易造成對周邊環境污染和滋擾,行政當局會否在簡化和優化食肆牌照發給的同時,合理規範小食店作,或將之納入食肆發牌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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