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進小組昨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土地工務運輸局長賈利安稱,由於重建涉及所有業主的同意、重建費用分攤以及拆樓建樓所花費的時間十分複雜的問題,目前一眾善豐小業主尚未就將來修復還是重建達成共識。
他強調,善豐花園無論是重建還是修復,法律上必由業主決定,特別是重建,牽涉到拆除現有單位,必須得到所有業權人同意,政府無權代為決定。
法務局長張永春稱,如果業主共識修復,政府將委託專業機構提交方案,並參照目前「樓宇維修基金」的模式,設法墊支修復費用。若所有業權人同意重建,政府會提出修改法律,以便減免小業主的印花稅。他強調,善豐花園事件的司法訴訟時效緊迫,業主應盡快決定何時及以何種方式提起訴訟。
張永春補充,如果小業主共識修復,政府會委託專業機構提交方案,並參照目前「樓宇維修基金」模式,設法墊支修復費用,以便盡快展開修復工程。如果小業主決定重建,必須所有業權人同意,政府會在的行政審批手續上特事特辦,將提案修改有關的法律,以便減免印花稅等稅項。
早前善豐花園小業舉行大會,解散「十人小組」,並要求同善堂代理跟進後續工作。張永春表示,自己亦是從傳媒得知有關消息。他認為,同善堂在善豐花園擁有的單位不過半,在法律層面上,同善堂與其他的小業主的法律地位一樣。他強調︰「所有決定都需要一眾小業主的共識,尤其是重建,需要所有小業主的同意,才能夠成事。」
賈利安表示,政府委託澳門大學所作的第2份全面的補充性調查報告,爭取在3月中提交。這份報告將可供小業主參考決定修復還是重建,並作為提起司法訴訟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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