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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者須速報讀地產經紀課程

2014-03-03 00:00
  【本報訊】為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持有人開辦之兩項房地產經紀准照相關補充課程已有2,800多人報讀,房屋局呼籲已獲准報讀但尚未註冊入讀者及早向主辦課程之部門辦理入讀手續,以確保在臨時准照有效期內補足《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規定的從業條件才可申領正式准照。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於去年7月1日正式生效,按法律規定對於不具備合格完成高中教育從業要件的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持有人獲取正式准照設有豁免相關從業要件的過渡性規定,即在臨時准照3年有效期內,該准照持有人在參加有關培訓課程並通過考試後,可獲豁免合格完成高中教育的從業要件。

  按規定在《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公佈之日(2012年11月12日),已連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達五年且年滿四十周歲者,可參加由勞工事務局開辦之“房地產經紀准照補充課程”,完成30小時課程的可獲豁免法律規定的合格完成高中教育,及房地產中介業務職業技能鑒定兩項從業要件。

  而對於不具備合格完成高中教育從業要件的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持有人,為獲取正式准照亦設有豁免相關要件的規定為在臨時准照3年有效期內,可報讀由澳門理工學院開辦的96小時培訓課程,通過考試後,可獲豁免《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中規定的合格完成高中教育從業要件,但仍須通過由勞工事務局舉辦的房地產中介業務職業技能鑒定。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領取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的有4,502人,而有需要向房屋局申請並合乎條件獲批准入讀勞工事務局主辦之“房地產經紀准照補充課程”的有1,839人,當中已註冊入讀的有1,617人,已完成課程的有1,596人,而申請報讀澳門理工學院主辦的“房地產經紀准照補充課程”則有988人,已註冊入讀的有265人,已完成課程的有87人。

  房屋局呼籲已向該局遞交申請表並獲批准報讀相關課程的人士,儘快向主辦課程之勞工事務局或澳門理工學院辦理註冊入讀手續,在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有效期內補足“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內有關房地產經紀正式准照要求之學歷程度等從業要件,以確保在臨時准照限期屆滿時可申領正式准照,才能無間斷從事相關工作。

  另外,房屋局亦呼籲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持有人如符合相關條件,有意報讀上述相關課程,而未報讀者亦應儘快向房屋局遞交申請表。

  查詢相關課程資料可聯絡房屋局(電話:2851 9709,網址:www.ihm.gov.mo)、勞工事務局(電話:2831 0680,網址:www.dsal.gov.mo)或澳門理工學院查詢(電話:2883 9648,電郵:info@gtrc.ipm.edu.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