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 選舉涉違規宣傳五宗 卅二人重簽代表法人
  • 南海伏季休漁結束 百多漁船出海作業
  • 菲婦感染登革熱危殆 今年第六宗輸入病例
  • 房屋局加緊為經屋做契 向青怡購者發出許可書
  • 檢院對9被告裁判的聲明
  • 特首晤南部戰區政委魏亮
  • 經局講解青創援助申請條件
  • 陸澳全力追查電騙 司警絕非坐以待斃
  • 新批發市場快將運作
  • 非漢瘧疾今年首傳入
  • 負責任博彩認識度調查將開始
  • 港男涉爆竊女友疑作假證詞
  • 問題利賓納回收擴大
  • 史文工作委員會開會
  • 世旅經論壇興義舉行推介晚宴
  • 井岡山幹部教育學院 澳同學會成立弘揚愛國
  • 宋碧琪重申繼續為民喉舌
  • e行卡•澳門通首發
  • 施家倫建議炒庸官還富於民
  • 陳明金盼來屆立會積極 完善公共利益民生法案

2013次期經屋申請累計接到二萬多宗

2014-03-05 00:00
  【本報訊】房屋局正接受2013年第二期經濟房屋申請,申請期至本月17日,有意申請者請盡早 申請,避免集中在期限結束前最後兩至三天提出,以免影響輪候時間。截至上周五(2月28日),房屋局累計接到20,400多宗經屋申請,其中家團申請為12,200多宗,個人申請則有8,190多宗。

  按照《經濟房屋法》規定,申請人不得在多於一份的申請表上出現。曾參加刊登2013年3月20日第12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公告所指的於2013年3月27日至6月26日期間開展的取得經濟房屋一房一廳的申請家團或個人申請人,須放棄上述申請,才可重新提出申請。

  房屋局亦呼籲申請者應先仔細閱讀有關申請須知,以及參考申請表範例,在遞交申請表時,須遞交已填妥之申請表,並須出示每名家團代表及成員之身份證明文件證明正、副本,避免補交文件。此外,經屋申請設有收入下限及上限,以及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倘屬於“零收入”即不符合申請資格,同時申請人需符合《經濟房屋法》的一般申請要件。

  此外,申請表所填報的資料均須確實無訛。若作虛假、不確實或不真實的聲明,或使用欺詐手段,則取消申請資格,並2年內不得參加經屋申請,且按刑法規定予以處罰。若已獲許可取得單位及簽署買賣預約合同,可由房屋局主張或由法院依法依職權宣告買賣預約合同無效,並由房屋局將根據法律規定轉售單位。

  考慮到人流安排,經屋申請及查詢安排在房屋局側面停車場進入,中午不休息,並新增接待櫃台,加派人手以疏導人流;同時,設置2個關愛櫃台,為長者、孕婦、傷殘人士等有需要人士提供協助。而非經屋申請,或一般服務安排在房屋局正門右邊進入之接待處辦理。兩個接待處同時運作,以期滿足居民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