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設於路環蓮花路的車輛存放場佔地約5,000平方米,可存放約120輛
私家車,當中約60個車位供泊車公司暫存濫泊於咪錶車位的車輛。
泊車公司業務經理李光華稱,礙於人手和場地限制,會先拖走一些“濫泊”時間較長,或“濫泊”於繁忙地段的車輛,車輛拖入存車場須收費,私家車每日50元,電單車每日20元。泊車公司在拖車後在報章刊登90日告示,逾期不被取回的車輛作報廢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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