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仕堯昨日出席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會議,會後接受傳媒訪問。他指出,善豐小業主最終若決定重建大廈,政府將依法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政府與小業主多次會面期間,小業主提出了三方面清晰的訴求,包括了解善豐事件真相、追究責任人、重建大廈。
劉仕堯稱,政府樂見善豐事件出現新的轉機,留意到小業主憂慮若然訴訟,有可能影響重建計劃,因而對訴訟態度轉變,但政府對此有不同意見。
他表示,政府因善豐事件墊支了公帑,必須透過訴訟向責任人追討。另一方面,政府早前公佈的善豐花園事件補充性技術調查報告及對相關承建商和指導工程技術員的行政調查結果,事件負責人和小業主均不認同報告內容。因此有需要透過訴訟查明事實,讓社會和公眾了解真相。政府會繼續與小業主商討善豐的後續問題。
政府決心追討墊支費用
一同出席會議的法務局長張永春補充,善豐小業主若決定訴訟,政府將研究透過各種方式追討已墊支的費用。
張永春指出,只有善豐花園小業主具備提起民事訴訟的正當性,政府墊支的緊急費,須透過小業主追討,希望小業主行使追討權利和承擔責任,維護法治精神和社會公義。他強調,若小業主決定不訴訟,政府有決心想法追討回墊支的費用。
張永春稱,政府若發現事件涉及刑事,必定提起檢舉,他呼籲小業主按照去年10月與行政長官會面時達成的共識,依法透過訴訟追討賠償,與重建工作雙軌並行。
政府追討 帳單須先給小業主
政府表明會追討安置善豐花園業主所墊支的公帑。為小業主提供法律支援的律師歐安利稱,政府直接去信事件責任人,即善豐花園建築商及指導工程師追討墊支費用並非不可行,但按照正常程序,由於政府墊支的費用是用作安置小業主,政府應先將費用清單寄給小業主,由小業主決定,只要有1名小業主提出向責任人追討,也可展開程序。
歐安利稱,小業主若提出民事索償,可追討重建或修復費用、政府墊支的費用,以及在事件中蒙受的精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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